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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分会、有关会员单位: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法律秩序,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合法权益,在浙江省人大代表提议和各界共同努力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公安厅于2017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犯罪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对规范建筑市场法律秩序及预防建筑领域从业人员违法犯罪将起到极大的作用,这是我省建筑领域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巩固浙江省建筑大省和强省地位将起到积极作用。
为宣传贯彻上述联合会议纪要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7年12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经商讨,将在金华联合举办宣贯培训。现将有关宣贯培训会议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协办单位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委员会
三、培训内容
1、浙江省建协法务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裘红伟
《联合纪要的背景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2、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秘书长 徐盛惠
从企业依法用规维护权益的视角解读《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3、其他律师或企业分管法务负责人
四、参加对象
1、建筑企业负责人、法务经理、分公司经理、法务专员和项目经理等;
2、各地市律师和公、检、法人员;
3、市协会所属分会相关人员。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8:00-9:00;
2、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共一天;
3、会议地点:金华市嘉恒宾馆,金华市人民西路898号。
六、培训费用
1、600元/人(含会议场地、资料、餐费和师资费),住宿自理;
2、公、检、法人员免收培训费;
3、费用缴纳:请参会人员将会务费在发送报名回执时汇入本次宣贯会指定账户(见附件),报到时领取发票;
4、本次培训会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杭州律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开具会务费发票。
1、请参加会议代表填写回执(见附件),于5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99653699@qq.com。
联 系 人:湘 彤 包奕林
联系电话:0571-81956258 81956283
2、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李定胜
电 话:18069773041
3、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联 系 人:潘慧珍
联系电话:13806781952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八年五月二日
附件下载:/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90518/20190518092604_618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