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转发浙江省2013年大型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发布时间:2014-07-25

金市建协 [2013] 24号
各建筑业企业:
由浙江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办的浙江省2013年大型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研讨会将在东阳蓝天白云大酒店召开。此次研讨会的内容与我市建筑企业有密切的联系。据了解,此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是个难得的学习机会,望我市协会会员单位积极报名参加,并于2013年11月10日前报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办公室,联系人:李金华,联系电话:82477150,传真:82477101。
附件:1、浙江省2013年大型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研讨会
2、浙江省2013年大型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研讨会报名表
(详见金华市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网站www.jhjsj.gov.cn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浙江省2013年大型房地产开发
法律实务研讨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金华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
金华市房地产协会
协办单位:金华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委员会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
会议时间:2013年11月30日9:00——17:00
会议地点:东阳蓝天白云大酒店
会议规模:120
与会人员: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金华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金华市房地产协会会员、另有金华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委员会部分委员、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各相关建筑业企业和其他报名律师。
论坛主题:
1、省高院《2003—2012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浙江省房地产审判白皮书》解读(2013年9月发布);
2、房地产开发热点法律问题探讨
议题:
(1)全装修商品住宅法律问题(立法及规范的现状、开发模式、③验收标准及质量监督、④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的界定与争议、质量纠纷的处理、销售风险、保修责任等);
(2)按揭贷款断供法律问题(①预抵押的法律效力及期房优先受偿权的行使、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解约权的行使、③债权转让的法律问题等);
(3)非经营性开发项目分割销售的法律问题(①产权转让合同的效力、②使用权转让合同性质及效力、③远期租赁合同的效力);
(4)以股权转让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性质的探讨(房地产投融资和以股权转让形式罪与非罪的界限)。
会议程序
1、开幕致辞:9:00—9:15
2、省高院《2003—2012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浙江省房地产审判白皮书》解读 9:15-10:15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蒋卫宇或其指定的法官
(10:15—10:25 休息
3、第一主题专场讨论
10:25—11:10 二至三位律师或开发公司代表演讲 (每人15分钟)
11:15—11:30 演讲律师与主持人相互讨论、演讲律师与其他与会人员互动、讨论
(11:30—12:45 午餐、休息)
4、第二主题讨论
12:45—13:30 二至三位律师或开发公司代表演讲(每人15分钟)
13:30—13:45 演讲律师与主持人相互讨论、演讲律师与其他与会人员互动、讨论
5、第三主题讨论
13:45—14:30二至三位律师或开发公司代表演讲 (每人15分钟)
14:30—14:45演讲律师与主持人相互讨论、演讲律师与其他与会人员互动、讨论
14:45—15:30休息
6、第四主题讨论
15:0015:45二至三位律师或开发公司代表演讲 (每人15分钟)
15:45—16:00演讲律师与主持人相互讨论、演讲律师与其他与会人员互动、讨论
7、会议总结 16:00—16:30
注:1、本次研讨会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金华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的委员、房产开发企业等参会人员对相关专题报名并确定演讲内容,同时也可对相关专题内容提供论文。自行报名演讲者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论文投稿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
2、如相关专题内容演讲在自行报名截止时间后无法确定演讲者,由省律师协会建房委、金华市律师建房委邀请相关资深律师和专家发表演讲,同时向相关人员邀请论文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