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金华市一、二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 工作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发布时间:2022-05-24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关于调整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建〔2018〕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5号)等文件要求,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为方便我市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特组织一、二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民航机场工程

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  

二、课程类型及形式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类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二种,均采取网络教育的形式。

三、培训学时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主项、增项的判别:以注册证书为准,请各学员务必认真判别,正确填写,以免影响证书延续。  

四、报名流程:

1. 企业用户

企业用户访问金华建协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s://jh.zjjsce.com)。

企业账号注册→下载execl模板→填写学员信息,学员批量导入→统一缴费→学员个人登录(批量导入的学员账号是身份证号,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网上学习→完成学习后生成学时证明→办理延期手续(一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二建在“浙江政务网”)。

2. 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访问金华建协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s://jh.zjjsce.com)。

个人账号注册→报名缴费→网上学习→完成学习后生成学时证明→办理延期手续(一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二建在“浙江政务网”)。

五、收费标准

一级主项300元/人;增项150元/人

二级主项300元/人;增项150元/人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9-82477157;

           彭老师,电话:13738041278

2.联系地址:金华市雅苑街118号环球商务大厦C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