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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参与“求学圆梦行动”给予资金补助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发布时间:2021-02-05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

为切实推进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按照全总2020年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专项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决定对参与“求学圆梦行动”的优秀农民工学员予以资金补助。

一、补助对象

1.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取得大专、大本学历证书的优秀农民工(以高校发放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日期为准)。所学专业符合单位工作和发展需要,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审核通过。

2.资助农民工对象为企业车间主任及以下一线职工,且必须是本省工会会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发文申报止时间计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不属资助对象。

3.同等条件下,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企业先进工作者、学习成绩秀者等各类先进荣称号获得的优秀农民工学员优先。

4.每名职工只可享受一次全总的补贴。已享受全国总工会2018、2019年“求学圆梦行动”提升学历补贴的职工,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优秀农民工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计划补助1500人。

三、补助流程

1.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本人登录浙江网上职工之家职工教育”模块浙江省职工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关注“浙工之家”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4)“职工教育”栏目“教育平台”完成申请资料,在线打印申领表后,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工会査验并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领表、身份证、学费缴费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效期为6个月)银行卡等,通过平台或“浙工之家”微信公众号“教育平台”上传提交,待各级工会审核。平台于2月20日上10时开放申报,于3月20日上午10时关闭申报。

2.乡镇(街道)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在平台逐级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为3月31日上午10时。

3.申报人数超出分配名额时,采取先到先得(依据系统开放申报后,农民工个人成功提交申请资料的时间)原则分配补助名额。

4.省总工会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名额调整,汇总后在平台风上公示七天。

5.公示结東后,省总工会审定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由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确保专款专用。“求学圆梦行动”扶持资金要专项用于补助农民工提升学历水平的学费,坚持实名制发放,确保资金精准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人账户,确保每人申次补贴。

2.做到逐级审核。各级工会要加强对申领和发放过程的监督检查,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核查信虑,严格做到逐级审核。省总工会对整个申请补助和发放进程进行在线监督,并将对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专项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提交申请的农民工本人可登录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实时查看补助申请、发放进度。

附件:1.优秀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资金补助名额分配

2.优秀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资金补助流程图

3.优秀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资金补助申领表(样张)

4.“浙工之家”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附件下载:关于农民工参与“求学圆梦行动”给予资金补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