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成立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发布时间:2016-04-22

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有关专业协会、有关律师事务所、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经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研究决定成立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作为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根据法务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安排,拟定5月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务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政策;

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施工企业疑难法律问题的研讨、实务培训;

先进企业法务管理学习考察;

建立与工程有关的专家顾问团;

从事建筑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加强与施工企业联系,为施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法务工作管理水平。

二、法务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

法务专业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秘书处负责处理本法务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会员的组成和入会要求

会员为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有关专业协会、金华地区内建筑特级资质和建筑一级、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含相应资质建筑施工企业金华分支机构)、长期参与项目施工管理的一级、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从事建筑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律师事务所组成。会员由单位或个人自愿提出申请,上报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或金华市新兴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系具体筹建单位)(筹)审定后,提交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请参加会员的单位或个人于5月10日前将入会申请表(附件1、附件2)加盖印章后上报金华市建筑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筹)。其中,律师、律师事务所需将入会申请表(附件3、附件4)发送到张朝晖律师邮箱414051027@qq.com或jhyxsls@163.com。

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接本通知后做好宣传落实,按时完成成立会议前各项工作。

联系人:金华市新兴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 联系人张朝晖,联系电话13566780116,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联系人李金华,联系电话82477156

附:1、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3、单位会员(律所)入会申请表

4、个人会员(律师)入会申请表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90517/20190517171556_9694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