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举办《建筑企业法务管理创造效益系列课程㈠》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发布时间:2018-09-07

各县(市、区)建筑协会、各建筑企业: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陆续发布,在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制度、承包模式、履约管理等各方面均面临重大变革。

反映在司法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将适时调整施行十三年之久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正式稿预计于2018年下半年正式颁布实施。

围绕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邀请了部分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务专家一起,分时段进行系列培训研讨。本次讲课的专家有:

林镥海律师,盈科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运管中心主任、全国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专家、一级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系司法解释二的重要参与者。

曹红光,一级律师。现任全国律协建筑房地产专委会委员、浙江省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金华市律协副会长、金华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市政协委员、市人大法工委咨询专家、浙江省法政学院和行政学院兼职教授、金华市仲裁委建筑房地产争议咨询专家。

应旭升,建造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曾荣获“全国建设工程优秀法律顾问”称号。现担任浙江省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评审专家、浙江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金华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委员会理事长、金华市新兴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理事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2018年9月28日周五

2、培训地点 金华市伟达雷迪森大酒店 3楼昕悦2厅

3、会议主办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会议承办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委员会

二、培训内容

议题一  上午 (9:00-11:30)

主讲人:全国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林镥海

要点1  优先受偿权问题:

1、未完工程(俗称:“烂尾楼”)如何行使优先受偿权?

2、分期分区施工的工程如何认定优先受偿权?

3、实际施工人如何行使优先受偿权?

4、如何应对发包人要求放弃优先受偿权?

5、哪些类型项目会被法院认定属于不宜行使优先受偿权?

6、以房抵债是否属于行使优先受偿权,如何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要点2  实际施工人的问题

1、最新司法精神对实际施工人如何认定?

2、如何区分挂靠、转包、内部承包,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3、如何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4、施工企业可能破产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5、实际施工人诉讼催讨工程款时,以自己名义起诉还是以施工企业名义起诉,何者更为有利?

要点3 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1、招投标制度的改革对合同效力有何影响?

2、资质资格管理的改革对合同效力有何影响?

3、怎样破解“黑白合同”问题在实践中新的变化?

4、多份施工合同均无效情形下如何结算?

5、合同无效情况下工期责任如何认定?

议题二   下午第一场

主讲人: 知名特级企业法务领导

要点1  如何组建建筑领域合约体系;

要点2  如何应对工程停建(停建损失、可以索赔损失、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结算已完工程价款);

要点3  如何应对过程管理风险(材料涨价、模糊项目、如何经济索赔)。

议题三  下午第二场

主讲人:金华市建筑业协会法务委员会理事长 应旭升

要点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要点;

要点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变更;

要点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示范化;

要点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履行分析;

要点5  建设工程施工十大法律风险的预防和应对(包括如何应对进度款拖欠、如何应对甲方变更、如何有效发函、如何成功签证);

要点6  清理催讨工程款(包括项目部借款、业主欠款)。

议题四  下午第三场

主讲人:金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曹红光

要点1  以房抵债实务操作;

要点2  建筑房地产热点问题。

三、培训对象

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法务负责人、法务人员 ;

2、其他人员(如建筑专业律师等)。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用 每人500元 (含培训资料、午餐等)。

五、要求:

1、因邀请专家不易,全市一级及以上企业必须派员参加,其他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派员参加。

2、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当天八点四十五分之前到达培训地点报到、领取听课证。

3、各县(市、区)建协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并在9月20日前由各县(市、区)建协汇总参会人员名单传真或邮件至市建协办公室,以便会议安排。联系方式:李金华  82477156   82477101(传真),邮箱:99653699@qq.com ;潘慧珍,电话13806781952。

4、缴费办法:各参会人员将培训费于9月20日前以转账方式汇入

户名:金华万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961080104000872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白龙桥支行

(请提供开票信息,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金额及法务培训)

附件:建筑企业法务管理创造效益系列课程㈠报名表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建筑企业法务管理创造效益系列课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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