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学术

关于开展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发布时间:2019-01-24

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金华市科学技术协会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金市科协字【2019】1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学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学会内组织开展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对在学会内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金华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和要求

根据金政发【2005】56号文件之规定,参评论文应是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两年内,在市级、省级、全国或国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自然科学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的自然科学论文,以及市级以上年会上交流的自然科学论文。论文的第一作者一般应为金华市级学会会员或院士专家工作站团队成员。同一作者同一篇论文只能从一个学会申报。

二、评选日程安排

1、论文征集上报阶段:3月6日前,各会员单位按要求将参评论文书面材料交至金华市土木建筑学会,同时将电子稿传送至:3102007568 QQ.com

2、论文评审阶段:3月15日前,学会论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3、发文颁奖阶段:3月底前,学会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对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推荐给市科协参加金华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

三、相关要求

1、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有序、有效开展,希各会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传达,抓紧落实,认真组织,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论文要求主题明确、据理充分、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语言精炼,按规范要求撰写,并具有较高学术性,能体现全市土木建筑行业较高学术水平。

3、要求每团体会员单位撰写1—5篇论文。

联系电话:0579-82410175

联系人:王建越

地址:金华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迎宾大道128号三楼金华市土木建筑学会

附件:《第十七届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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