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评选“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和“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发布时间:2015-08-06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庆祝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并感谢长期来大力支持市建协工作的会员单位和热心为市建协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协会工作者;经研究,决定开展评比“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和“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条件

1、曾获金华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和诚信企业;

2、积极参加协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3、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4、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有企业报刊、网站、简报等文化载体。

(二)、“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在金华市建协、建协秘书处、市建协各分会、各县(市、区)建协担任过职务,且在任职期间成绩显著。

2、在企业工作的同志并担任并担任过各级协会、分会职务,其成绩显著的。

二、评选办法

1、各县(市、区)的“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由各县(市、区)建协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并按已参加市建协的会员单位数的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向市建协推荐。

市直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直接向市建协秘书处办公室申报,由市建协评委会按市直会员单位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评选。

2、“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县(市、区)建协在所推荐的“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中,按先进会员单位数的一半左右名额择优向市建协推荐。

在市建协及市建协分会、各县(市、区)建协任职同志的评选及市直会员单位的评选,由市建协评委会择优评选。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1、各县(市、区)推荐的名单最迟请于8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建协秘书处办公室。市直会员单位的申报资料最迟请于8月18日前报送市建协秘书处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2、资料需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申报。

3、联系人:李金华    高晓宝

   联系电话:82477156    邮箱:jhjzyxh@163.com

附件:1、“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推荐表

      2、“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附件下载:/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90521/20190521090216_12720.doc